提问22.职业一定要合乎当地法律;不能到观音堂、佛友中传销 ———20160424新加坡37:55 问:现在有一种新型营销叫资本运作,称是“小投入,高回报的虚拟经济”,是以推荐人担保推荐方式加入的五级三阶制模式,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传销。如果有人借此在同修中宣传,并拉拢同修做投资,我们应该怎么做?我们心灵法门的佛友是否应当从事以上职业?如果目前有佛友或弟子做了以上职业,会有什么样的果报,是否会影响到他们天上的莲花?作为他的亲人或同修,怎样才能帮助他们迷途知返,他们又应当如何忏悔? 答:这些问题要把它分开讲,因为在国外,有些地方,他们是合法的。像这些传销,首先要知道国家提倡不提倡。如果政府法律不允许,那么坚决不能做,这是第一个。第二个,就算政府允许、合法的,最好不要到我们观音堂来传销,这是不可以的。拉同修,这都是不如理不如法的。赚同修的钱,这些都不好,等于出菩萨身上的血,但是没有那么严重,有很多的业障,听得懂吗?(听得懂)有很多海外的是政府同意的,人家靠这个吃饭的,但是我也是提醒他们,不能在同修当中这么做。你可以跟那些不信佛的,做生意的,或者怎么样都可以;你在观音堂,在佛友当中拉,那你就是敛财(明白了。有的佛友或者同修目前已经在从事这种职业,这样对他们天上的莲花会有什么影响?)如果政府不同意,那么他们就是犯法了;政府同意,如果他们的确是拉了佛友了,那么他们的莲花会越来越萎缩。他们做错事情了,必须好好忏悔,要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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