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万
209
35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四百八十八)(开示于2015年7月14日)
问:半个月前同修和几位朋友一起去饭店吃饭,在饭店门口朋友甲提醒她说门口地上有钱,同修就叫朋友乙把钱捡起来说“你拿去可以做功德”,朋友乙把钱数了一下,一共是400元。过了十天后,同修收到从北京慈善机构寄来的奖牌和荣誉证书,荣誉证上写的是同修的名字,同修感到很意外,就打电话去问朋友乙,朋友乙说她把捡到的400元加上自己的1200元,一共1600元,捐给了慈善机构,写的是同修的名字。同修拿到证书和奖牌后很纠结,觉得这个功德不是自己的,不能自己拿,而且当时地上的钱也不是她发现的。想请教该怎么做?
答:跟观世音菩萨讲,如果她愿意承受这个奖牌的话,就自己拿出1600元去捐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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